当前,全球农业科技正经历范式变革,生物育种、智慧农业、垂直农场等新兴技术不断涌现。然而,农业科技具有周期长、风险高、回报慢等特点,传统金融体系往往难以有效覆盖。
科技金融作为一种将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模式,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支撑。通过资本投入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科技金融能够显著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并推动农业产业链升级。同时,应充分发挥科技金融的优势,鼓励各地探索“农业+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新模式,以应对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资金短缺、技术转化难等问题。因此,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推动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成为地方农业突破资源约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路径。
一、金融赋能农业科技的三重逻辑
金融赋能农业科技,本质上是资本、技术与制度的协同演化过程。
首先,金融是科技创新的“催化剂”。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而金融体系的核心功能在于为创新活动提供风险资本。农业科技作为典型的创新驱动型产业,其研发过程需要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金融通过风险投资、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能够有效降低创新主体的融资成本,加速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进程。
其次,金融是制度变革的“润滑剂”。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涉及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等多个层面,本质上是一场制度变迁。金融作为资源配置的核心机制,能够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资源向高效率领域流动。例如,通过设立农业科技专项基金,可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种业、设施农业等关键领域;通过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可以降低科研失败的风险,激励更多主体参与创新。
金融赋能不仅服务于农业生产本身,更延伸至农业的多功能性开发,如农业旅游、生态服务、文化传承等。通过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工具,可以激活农业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二、农业科技金融融合的主要瓶颈
农业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仍面临多重挑战。
一是农业科技投资风险高。农业科技研发具有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的显著特征,这导致其投资风险较高,从而对科技金融的投入形成了明显制约。农业科技创新通常需要经历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开发再到产业化推广的漫长过程,这一过程中不仅技术失败的风险较高,而且市场接受度、政策环境变化等外部因素也增加了投资的不确定性。此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较低的问题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的顾虑,使得科技金融资源在农业领域的配置相对保守。与此同时,由于农业科技项目的收益周期较长且回报率不稳定,传统金融机构往往倾向于选择短期、高收益的项目,而忽视了对农业科技领域的长期支持。例如,种业研发需要长期资金支持,但银行信贷多为短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投贷联动”,但银行与投资机构协同不足。这种风险与收益不匹配的现象,使得农业科技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面临较大的困难,限制了科技金融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赋能作用。
二是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机构与农业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制约“农业+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关键障碍之一。农业科技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和新型企业,通常缺乏完善的财务报表和信用记录,缺乏有效抵押物,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准确评估其信用风险和还款能力。同时,科研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对接平台,技术价值难以被资本市场识别。一方面,农业科技项目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使得金融机构在风险评估过程中面临较高的信息获取成本,这进一步削弱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农业科技企业往往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选择缺乏足够的了解,难以根据自身需求有效对接适合的金融资源。这种双向信息不对称不仅导致金融资源难以精准配置,还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从而抑制了其对农业科技领域的投资积极性。因此,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成为推动“农业+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重要挑战。
三是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首先,在政策支持层面,尽管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尚未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投”的问题突出。此外,部分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存在实施细则不明确、资金支持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政策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其次,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现有金融产品往往未能充分考虑农业科技企业的特点和需求,缺乏针对农业科技研发周期长、风险高特点的专项金融工具。最后,人才与生态短板,主要表现为既懂农业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稀缺,制约了金融产品的创新与服务效率;农业科技金融生态尚未形成,缺乏专业的评估、担保、保险等中介服务。
三、构建“四位一体”的金融赋能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应以此次改革为契机,构建“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平台支撑、生态协同”的金融赋能体系。
(一)强化政策引导,完善顶层设计
政府应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制定农业科技金融专项规划,明确支持重点和实施路径,如设立“农业科技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农业科技项目进行风险补偿,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同时,推动建立农业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由政府、银行、担保机构按比例分担风险,提升金融机构放贷意愿。此外,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现象,从而进一步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
(二)激发市场活力,创新金融产品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贷”“种业贷”“设施农业租赁”等专属产品。推广“投贷联动”模式,支持银行与创投机构合作,为农业科技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综合融资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将农业专利、植物新品种权等无形资产转化为可交易的金融产品。完善农业科技保险制度,开发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特点的保险产品,如研发失败保险和技术转化保险,从而有效分散农业科技企业在研发和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风险损失。此外,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农业科技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能够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
(三)搭建服务平台,促进产融对接
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与农业科技企业之间的有效对接,导致金融资源难以实现精准配置。为解决这一问题,可建设“农业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整合科研机构、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资源,实现技术需求、融资需求、资本供给的精准匹配,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对平台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为金融机构提供科学的风险评估依据,帮助其制定更为合理的信贷政策。重点聚焦种业、设施农业等领域深化体制改革,打造“农业芯片”的金融支撑,设立“种业振兴基金”,重点支持生物育种、基因编辑等前沿技术。推动建立种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对列入名单的企业给予优先信贷支持。探索“保险+期货”模式,为种业企业提供价格风险对冲工具。
(四)优化创新生态,深化人才与评价机制改革
金融赋能的可持续性,离不开人才和制度的保障。一是畅通人才流动通道,鼓励金融机构与科研机构互派人员挂职,促进知识与资本的双向流动。支持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方式创办企业,金融机构可提供“人才贷”支持其创业。二是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对农业科技人才的评价,应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而非单纯论文数量。金融机构可据此建立“科技人才信用档案”,作为授信的重要依据。同时,强化激励机制,对在农业科技金融领域表现突出的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荣誉奖励等激励,形成正向引导。三是支持高校开设“农业金融”交叉学科,培养复合型人才。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农业科技金融事业部,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农业科技金融标准与国际接轨。
(作者分别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团队首席专家、农业现代化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浦发金融创新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解放日报 201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