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重要的体现,满足了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5年首破50万亿元,消费贡献52%经济增长。“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并把“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作为主要发展目标之一。
普惠金融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消费需求,另一头连着数量众多、种类繁多的企业。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普惠金融要改变以往侧重生产轻消费的做法,在供需两端同时发力,推动消费增长提质增效。
赋能消费中普惠金融的定位
从顶层看,政策导向更加明确。《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提出,要建立完善促进居民消费持续增长制度体系,在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扩大服务消费的同时,也要推动商品消费升级作为主要任务。2026年宏观经济工作一大亮点就是出台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措施,安排千亿元资金,通过发放贴息贷款、提供融资担保、给予风险补贴等手段,加大促进内需的力度,协调好财政与金融支持。
2026年上半年,全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8722亿元,同比增长1.3%,但消费领域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客观上制约着消费潜力的进一步释放。无论是满足消费升级需求,还是支持经营主体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都需要构建强大、高效、普惠的金融体系,实现金融“活水”的精准滴灌,以“真金白银”支持居民消费,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同时,支持扩大内需,加力提振消费,巩固经济持续向好发展态势。
激活经营主体,赋能消费供给升级
供给创造需求,在目前我国消费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有效供给不足,而供给的需求者又是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2026年第二季度末,人民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为38.52万亿元,同比增长8.3%,比全部贷款增速高3.1个百分点,因此应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向消费端流动,提升消费支撑力。
一要瞄准重点领域精准滴灌。针对文化旅游、健康、养老、育幼等新兴服务型消费领域,增加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中长期贷款额度,提供更灵活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针对轻工制造、家电家居等行业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需求进行专门融资支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刺激农村市场消费需求。
二要分层分类适配消费场景。不同类型的城区商圈商户、社区便民服务主体、县域商业体系以及特色文旅产业带对金融服务有不同的要求,不能一刀切,要结合当地居民喜好及地方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形成区域内的消费热点。
让普惠金融创新直达需求端
需求牵引供给,金融支持消费,需要在供给端“筑基”,也需要在需求端“点火”。根据《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提出的适应不同类型消费者需求,优化优质供给的要求,普惠金融应在大宗消费、服务消费、重点人群、县域乡村四个方面同时发力,使金融“活水”流向最末端消费者。
大宗消费产业链长、带动力强,如汽车、家电等,对消费的推动作用十分显著。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针对性设计专门消费信贷产品,与财政贴息相结合,有效降低消费者大额消费融资成本;还要简化手续,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控制综合费用率,在此基础上激发潜在消费需求逐步释放。
服务消费是消费升级主要方向,也是政府鼓励扩大领域。2026年上半年,中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3%,远超上半年商品零售额1.1%增速,在通信信息服务、旅游咨询服务以及租赁、文体娱乐等行业服务性消费有较大提升,服务消费需求正加速释放;但是由于服务消费具有“分散、小额、高频”特点,与传统信贷方式存在较大矛盾。普惠金融要聚焦文化旅游、健康、养老、育幼等领域,开发场景化、小额化的消费融资产品,推出旅游分期、康养分期、普惠托育分期等业务,将金融服务融入居民实际生活场景中去解决老百姓“想消费但缺钱”的问题,激发消费活力。
新市民、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群数量庞大,收入不稳定,征信记录不足,难以获得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但却是最需要资金支持的人群。要推出门槛较低、还款方式较为灵活的产品,尝试每周或者每单还款等方式以契合这部分人的现金流特点,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和覆盖面,在此基础上给予这些人稳定资金保障来稳定他们的消费预期,也是刺激下沉市场的有效手段。
县域农村是新的消费增长点,仅2026年上半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5%,比城镇高约1.3个百分点;截止到2026年第二季度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了54.16万亿元,同比增长5.8%。要充分利用该网络,服务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及农村消费升级需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覆盖面,推出更多符合农民需求的消费金融产品,支持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推动城乡消费同步提升。
提升普惠金融的服务效能与覆盖广度
各地都在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发展智能经济新形态,完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背景下,消费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面临新的机会。
一方面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包括贷前自动化审批、贷中实时监控以及贷后智能化管理在内的全方位智能化贷款流程:贷前基于智能评分进行快速审核,贷中根据行为数据持续预警风险,贷后通过对资产进行有效管理提高其价值从而达到让老百姓“少跑路、快获贷”的目的;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促进增信方式由传统的抵押品或质押物转变为数字化信用——基于政府公开信息、消费记录、生活缴费等多维度的数据来评估一个人或企业的信用水平,解决新市民及农村地区人群面临的“无征信、无担保”问题。同时,智能化转型必须与算法治理同步推进,防范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保证自动化授信决策公平、透明、可解释。这是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金融公平的问题。
单一信贷产品难以适应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需求。需要推进消费信贷、支付结算、消费保险等多种金融产品的一体化供给,嵌入线上线下各种生活消费领域,打造“场景+金融”一站式消费服务模式,在商品消费场景内植入分期付款以及质量保证保险,在服务消费场景内融合预付资金监管与履约保障,为消费者提供支付、融资等功能性服务,同时提供风险保障。应在依法依规、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安全的基础上,稳妥推进跨部门的信息互通以及数据融合,在此基础上研究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在消费金融中的运用,破除政府、金融机构与消费场景之间的信息障碍,使资金能够有效找到人、紧贴场景、控制风险。
规范发展并重,筑牢可持续发展保障
支持力度越大,越要坚守风险底线。普惠金融助力消费扩容提质,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规范,在促进消费增长的同时更要防范风险,让消费普惠金融稳步前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是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县域和社区消费的关键环节,要扎实做好改革化险、减量提质工作,使其回归本源、立足本地,服务县域居民及小微企业,不能盲目向外扩张。此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与商业保险共同承担风险模式,在担保增信、保险分险、财政补助基础上消除顾虑,以使金融机构愿意、敢于、能够且实际进行贷款。
支持消费并不代表鼓励超前消费。金融机构要坚守底线,做好产品和服务管理,在考虑借款人还款能力和收入情况基础上给予其相应额度授信,避免居民杠杆率过高;同时要执行好利率定价和信息披露规定,明确告知消费者贷款年化利率,不能用“零利息”“低利息”等说法误导消费者进行过度借贷。新版《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于设立资质、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都有更严格的要求,消费金融行业应当以此为准绳,实现差异化、特色化、有序化发展,在促进消费的同时也要防范风险的发生。
消费金融越走向数字化深处,就越需要重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以最少必要为限度获取和使用客户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及过度采集行为发生;畅通消费者的投诉、申述渠道,健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加大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良好、健康的消费金融市场生态,使百姓乐于花钱、敢于借钱、放心消费。
“十五五”开局之年,普惠金融发力消费,是促消费扩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要求,也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的体现,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供给侧赋能和需求端激活两手抓,数字化转型和规范化发展共同推进。
(作者分别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人文学院伦理学专业博士生)
(来源:解放日报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