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李强总理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自贸试验区有两处:
第一,2023年工作回顾,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布局进一步完善。”这指的是2023年度国家增设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疆战略地理位置重要,“五口通八国,一路联欧亚”。新疆自贸试验区将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向西开放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赋予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更多自主权,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是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主要内容是“提质增效”,是全国自贸试验区新一轮改革的统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正在积极有序推进,2025年将“全岛封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出了建设自贸试验区的战略构想,目的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2023年9月26日,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十年来,各自贸试验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守正创新,推出了一大批基础性、开创性改革开放举措,形成了许多标志性、引领性制度创新成果,有效发挥了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他强调,“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在全国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发挥了“全国率先、全国标杆”的作用。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建设,建设十周年,取得了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国家层面302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中,近一半源自于上海首创或同步先行先试。经国务院认定的“最佳实践案例”有: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加强社会诚信管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打造高能级人才服务综合体等。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企业数超过60万家,支撑全国超1/4货物贸易量的数据处理。
中央高度重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新一轮改革,下达了一系列文件。主要有:1)2023年6月,商务部印发《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 (2023-2025年)》,含上海自贸试验区8项重点工作;2)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简称,试点对接)》, 6个方面33项措施,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3)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简称,全面对接)》,7个方面80条,要求上海自贸试验区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4)2024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此外还有,《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等国家文件,都明确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具体任务。
在新一轮改革试点中,上海自贸试验区将全面实施提升战略,继续发挥“全国率先、全国标杆”的作用,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为上海城市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等作出新贡献。
其一,中央直接给任务,内容丰富、责任重大。上海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架构清晰,一方面对接CPTPP、DEPA等国际规则,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稳步推进金融服务、数据跨境流动、“边境后”管理制度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试点,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和“十四五”规划,推进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取得更好的经济业绩。
其二,上海自贸试验区将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中央下达的任务。例如,2024年6月出台《试点对接》方案的相关制度文件、2024年6月出台《全面对接》方案的相关制度文件,并3年内全面实施这些新制度,确保可操作、能落地、有项目、有案例。
其三,充分发挥改革先锋和主力军的作用。例如,落实《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中心功能区;落实《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在前沿产业发展、跨境和离岸金融、新型国际贸易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
其四,全国自贸试验区一家亲,认真学习全国经验。上海自贸试验区将认真学习全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差异化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如各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内容、改革进程和实施成效,商务部近期发布的第五批23个“最佳实践案例”,在自身发展中加以借鉴和落实。
(作者:孙元欣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