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胡怡建:进一步深化改革 加快推进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税收体系建设

发布者: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7-19浏览次数:36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并把统筹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点领域改革内容,作了重要战略部署。税收作为财税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财政、金融等重点领域统筹协调,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税收体系建设。

一、履行税收使命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基石,不仅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以及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收入公平分配和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政策手段,立足新发展阶段,更被赋予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实现。

首先,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最主要收入来源,由于其来源广泛性、形成稳定性和获得持续性,已成为服务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日益重要的财力支柱和保障。

其次,我国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收领域的税制、体制和法制三位一体改革,从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最后,将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作为税收支持的重点领域,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等领域予以政策支持,为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政策制度保障。

二、稳定宏观税负

十八大以来,在降低企业负担与经营成本,提升产业链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想指导下,实施了新一轮持续性、大规模减税降费。通过实施大规模制度性减税和政策性减税,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宏观税负已降至历史较低水平,正进入一个相对合理区间水平,税收占GDP比已由201218.68%降为2023年的14.4%。未来基本政策应由降低宏观税负转为稳定宏观税负: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尽最大努力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更好保证经济良好运行;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拓宽税基、稳定税负,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更好发挥税收筹集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实现

三、优化税制结构

十八大以来,根据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现代税收制度要求,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使税制结构逐步优化。但从总体上看,税制结构上仍存在流转税比重过高,而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比重偏低,税负结构上仍存在企业纳税比重过高,个人纳税比重偏低的局限。未来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一是主要通过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消费税覆盖范围,从生产环节征收转向从生产环节与消费环节共同征收,征收价外型消费税的优化增值税改革,以降低货劳税等间接税比重;二是主要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企业所得税,以及城市房地产税改革,增加财产税和资产性税收,以提高直接税比重;三是通过减轻企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以平衡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增强税制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

四、深化税制改革

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境税等重大税制改革,实现由传统税制向现代税制转变。一是增值税改革:将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完善增值税抵扣范围,清理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增值税计税依据,改革出口退税制度,实行统一的留抵退税政策,完成我国传统增值税向现代增值税全面迈进。二是消费税改革:进一步做大税基,将更多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征收范围;征收环节后移,从生产环节移至消费环节,提高消费所在地促消费的积极性;将价内税改为价外税,以更好发挥调节个人消费和促进收入分配作用。三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进一步完善课税模式,扩大综合所得税范围,对劳动和资本所得一视同仁征税;优化税率结构,降低边际税率同时减少税率级次;合理税前扣除,根据通货膨胀率、居民收入增速、经济增速等指数建立调整机制。四上推进资源环境税改革。依据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理念,通过资源税和环境税改革,来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实现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税收治理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一是增强税收治理能力:完善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现代税收治理体系;实现税收民主治理、依法治理和科学治理。二是建立现代征管体系:包括科学严密征管体系、稳固强大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组织体系、完备规范税法体系、优质便捷服务体系。三是创新纳税服务管理,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以智慧决策为导向,安全可靠、协同高效的信息化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四是构建共治税收格局,建立健全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机制,以推动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提升税收治理水平。

六、落实税收法定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的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要求,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体系,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一是结合连续出台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推进费改税和税费规范优化,加快税收立法进程,把税收政策通过税收立法稳定下来,同时清理不合理的税收优惠,促进税收公平。二是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税收立法体制、提高税收立法技术、完善税收立法程序等方面能动地调整,逐步建立体系齐全、层次清晰、相互协调的高质量税收法律体系。三是以保护纳税人权利为起点,实现依法行政,规范税务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理财治国提供基本的框架支持和规则约束。

七、完善税收体制

通过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权利和责任定位,使地方财力能够更好适应和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是地方税收体制改革:改革税收分享办法,完善地方税种设立和中央与地方税收共享规则,合理确定各税种省以下各级政府间分享比例;逐步提高省级收入分享比例,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提升其收入能力、统筹调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地方财政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高整体经济运行的协调性。二是地方税费体系改革:培育地方税源,扩大地方财力,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逐步建立规范、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优化地方税费立法权限,在中央统一税收立法和税种开征权前提下,根据不同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以充分调动基层政府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和布局,因地制宜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

八、加大税收开放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立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税收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以及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加强与世界各国进行更为广泛、深入合作。一是建立健全反避税防控体系,遏制跨国企业侵蚀中国税基、转移中国利润避税行为,有效打击国际逃避税,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二是深度参与国际税改和规则制定,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维护中国权益,为构建新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做出积极贡献。三是参与全球税收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以税收治理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

 

 

作者 

胡怡建: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团队首席专家、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