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刘乃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根基

发布者: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7-19浏览次数:76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会议还强调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这充分展现了中央对于以科技创新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不断加强,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2022年已正式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正在加快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内容,更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环。新时代新征程,民营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贡献了50%以上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专精特精“小巨人”企业和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生力军,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2022年,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1.24万亿元,占全国研发经费投入的40.14%,同比增长14.37%;平均研发强度3.31%,较全国平均水平高0.77个百分点;当年企业专利申请量23.9万件,授权国内专利19.8万件,较去年增长7.8%6.5%;企业累计专利持有量106.2万件,国内有效专利89.9%,国际有效专利16.4万件,发明专利占比52.35%;国内有效商标共36.2万个,国际有效商标9.5万个;超五成企业获得过政府科技奖励或质量奖。因此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企业,激活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和科技领军型企业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卡点瓶颈上的战略攻关作用,提升自主创新水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发展壮大民营企业是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重要途径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目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对于把握科技竞争的主动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更决定了我国在未来国际格局中的地位。民营企业在创新方面具有与生俱来的优势,体制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对实际需求高度敏感而且反应敏捷,激励到位,敢于冒险,敢于探索未知领域,充满企业家精神,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主力军。数据显示2022年,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中,通过自主开发与研制掌握关键技术的企业超95%,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就是培育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先锋部队,布局解决“卡脖子”问题的生力军,坚决将科技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发展壮大民营企业是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的关键举措战略科技力量是科技创新的“国家队”,体现国家意志、服务国家需求,代表了国家科技创新的最高水平,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中坚力量,更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的“压舱石”。当前,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战略科技力量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民营企业中,既有千千万万充满创新活力的中小微企业,更有华为、大疆这样近些年迅猛成长的行业标杆企业与科技领军企业,这些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重大项目和国家级创新基地平台建设,通过项目合作、共建研发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与国有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国家科技战略,在事实上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都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就是通过充分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潜力和活力,增强我国的科技竞争力,进一步壮大我国的战略科技力量,实现中国特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现实选择。

当前经济正处在复苏阶段,总体向好,但受到科技竞争日益加剧,产业链与供应链风险加大,以及逆全球化冲击等一系列挑战,不确定性依然较大,民营企业生存经营存在困难,科技创新更无从谈起。调查显示,产业政策、减免税收、科技人才奖励、知识产权保护仍是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支持政策,也是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企业的关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中国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壮大民营企业,让民营经济这片“森林”更加“本固枝荣”,“根深叶茂”,需要做好“加减乘除”法,以四个“聚焦”为发力点,破解经营与创新困境,全面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第一,做好“加”法,聚焦产业政策完善。产业政策完善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外部保障。产业政策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主要方式,通过引导产业发展方向,进而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在市场中正确定位,减少市场风险,避免市场失灵,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一要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产业政策不是政府代企业决定发展何种产业,制定发展方向,而是要引导要素,尤其是创新要素在民营企业之间合理配置,让“无形之手”充分施展,也要让“有形之手”有为善为,政府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避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要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靠的不仅仅是高校和科研院所,民营企业是“出题人”和“阅卷人”,更是“答题人”,要通过支持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组建技术创新中心等,打破所有制限制,支持民营企业对接更多国家优质科研资源,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协同科研院所与高校联合开展重大课题攻关,各个主体之间协同创新,围绕国家战略需求来布局,着力攻克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一系列“卡脖子”技术难关。三要积极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后备队”。“群雁”高飞“头雁”领,民营企业创新,同样需要科技领军企业的引领。要以培育科技领军企业为目标,深入实施双倍增行动计划,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培育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支持行业标杆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创新能力强、内生动力足的骨干企业、潜力企业加速晋级。

第二,做好“减”法,聚焦税收负担优惠。税收负担减免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保障。高额的税收负担会压制企业的活力,减少其在研发和创新上的投入,影响市场竞争力。减轻税负可以释放企业资金,使其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增加创新投入和市场拓展,真正让企业“有感有得”,做优做强。一要进一步出台惠及民营企业的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打好创新“组合拳”。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企业的经营压力,增加企业的创新投入,应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与税收减免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并且对高新技术企业免征税的时间进一步延长,为企业长期运营提供保障,切实保障企业创新。同时要聚焦研发投入、创业投资、研发设备、重点产业链、鼓励创业创新5个方面,延续和优化完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二要合理配置专项资金,引导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集聚。重点支持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量子、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相关的企业,加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的投入力度,鼓励创新潜力高、能力强,能够进行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的企业,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三要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做好优惠政策精准“滴灌”。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把握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与创新困境,为分行业、分业务、分性质立体“画像”,通过“网格化”排摸、“全景化”分析、“滚动式”引导,助力企业精准适用政策,畅享税费优惠红利。

第三,做好“乘”法,聚焦科技人才集聚。科技人才集聚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智力保障。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创新的根本在人才,人才驱动是推进科技创新的关键诉求,也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实现科技人才集聚,为民营企业释放乘数效应,真正实现“人才强企”。一要高端人才引进,配置全球人力资本。在逆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更应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不断提升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吸引全球高端人才,重点关注吸引卡脖子领域,以及创新集群相关榜上科学家,制定专门的引才计划,既要投入足够的“真金白银”,更要完善相关引进政策,制定引才用才的体制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吸纳顶尖科学家,拿出足够的决心和诚意,真正让人才感受到求贤若渴的真心实意,筑巢引凤,助力凤飞,实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二要重视人才培养,提升人才队伍的能力和素质。要紧紧围绕科技创新的现实需求,针对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战略需要,人才成长进步的客观诉求,深化企校合作,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详细制定“因材施教”培育方案,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三要为人才成长进步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民营企业创新需要大批科研人才,政府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营造企业人才发展生态,强化企业人才创新意识,紧密衔接人才链与科技创新链,以“引育用留”为重点,提升双链共振效应,实现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质量、体量、密度“三维提升”。

第四,做好“除”法,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制度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以及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科技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减少民营企业创新的阻碍。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知识产权深入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加强源头保护,完善保护体系,开展特色保护,保护创新成果转化,实现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又防范企业权利过度扩张,危害市场竞争,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二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制化程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安排,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领域为一体,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维权,依法对侵权假冒的市场主体、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形成良好的创新环境,激励民营企业的创新热情。三要努力提升知识产权的服务水平和保护能级。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治理等多种手段,打通知识产权的全过程生态链,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各个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让“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共同奏响知识产权保护“最强音”。

 



作者 

刘乃全: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教授 

李一杰: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