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林立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发布者: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7-25浏览次数:44

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强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成效逐步显现。2015  7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201512月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理顺国家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中央承担起重要区域、跨界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在大气、水、土壤方面形成国家环境监测直管网”。这些方案和措施直指环境责任主体缺失、执行和监测监察不足的问题。2015年启动的数轮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回头看成效显著,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进入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 年)》《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生态环境卫星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等文件相继印发。

未来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环境监督监察应该避免走“运动式”治理的模式,需建立监察监测的长效机制。避免出现在环保督察或考核的时间窗口想尽方法停产减排,通过拉闸限电等手段来突击完成督察或考核任务,督察或考核一结束污染出现反弹。缺乏长效机制容易让环境监管部门、甚至排污者形成执法监督监察力度松紧周期性的预期,反而不利于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2.在强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需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环境和污染源实时监测技术的应用产生了监测大数据,监测大数据结合污染源的空间地理信息,能够识别环境或排污者污染源排污异常情况,从而实现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察监测,成为推动排污企业绿色转型的推动力。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先进的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技术的应用,实现实时监测预警,监测网络联网,监测信息集成共享,从而将极大的提升环境监察监测能力。

3.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建设,需关注居民个体环境感受和环境治理成效的脱节。不可否认,十八大以来我国环境治理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这样的成效并没有反应到居民个体环境感受上。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环境层面的立法更多是注重于减污减排的过程立法,而非针对环境结果的立法。例如,“水十条”和“气十条”等均是聚焦污染防治的过程。随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深入,需要适时将环境质量作为立法对象,适时出台我们的清洁水体及清洁空气法规。

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例如,向雾霾宣战十年来,全国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累计下降57%、重污染天数下降93%,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5%,我国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们必将在不久的将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作者

林立国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宏观经济监测研究团队首席专家、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