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董静:创新科技投融资体制,助推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发布者: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7-25浏览次数:56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同时也指出,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蓬勃兴起,大国博弈,产业链重构,国际格局加速重塑。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只有完善科技自立自强,锚定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生产原创性重大成果,提升高水平科技供给,才能够对全球创新资源有强大吸引力与配置力,进而构建创新生态和科技竞争力。我国正处于迈向创新型国家前列的关键期,同时面临外部风险挑战和发展需求交织叠加的发展形势。面对新形势、新使命,通过高质量的投融资活动,助推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培育创新基础,撬动创新产业,汇聚创新资源,对我国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一、明确科技投融资方向

从创新层面,科技投融资要加强对基础研究的关注,积极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布局。争取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尽快形成突破,抢占更多前沿和未来领域。以实施国家战略科技任务为牵引,重点投资基础研究类、科技研发类、应用研究类创业企业。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

从产业层面,科技投融资要关注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投资机遇,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各类要素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积极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聚焦产业链和供应链优化升级,把握新型工业化、机器人技术等产业机遇。以投融资机制来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二、多元化资金来源

《决定》指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以科技投融资助推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首先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和资金来源。在今年6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也提出要“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对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进一步做优做强,提高市场化运作效率。

《决定》特别强调: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科技创新要具有全球视野,要能够汇聚国际资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在逆全球化的挑战下,我国更要积极吸引国际资本,加强国际合作,共享全球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人类科技进步。

国有资本在当前我国的科技投融资领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决定》提出:要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这进一步明晰了国有资本在科技投融资领域的方向与作用,有利于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国内外资本的联动,国有与民间资本的协同,将丰富科技创新创业的资金来源,多元化科创企业的融资选择,完善科技创新的金融生态。

三、培育耐心资本

科技创新的主体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普遍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科技型企业往往要经历从研发到市场推广的多个发展阶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性。《决定》指出:要发展耐心资本。科技创新风险高、周期长,耐心资本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科技投融资领域迫切需要建立和培育长期投资的资本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尤其是,政府资本应发挥引导作用,与机构投资者共同推动长期导向的科技投融资生态发展。同时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和公司治理,吸引长期投资者。此外,应支持公司风险投资在推动产业+金融中的复合动能。鼓励公司风险投资围绕母公司所处的产业链进行长期投资。

要发展耐心资本,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金、保险资金、大学基金等具有长期属性的资金进入科技投融资领域的体制机制,尤其是完善退出机制,建立长期获益机制。同时,通过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评价机制、优化容错机制等,培育长期投资的氛围和文化,为耐心资本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营造科技投融资环境

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目标的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建设,并不仅仅由科技创新主体和投融资主体构成,而是需要全社会予以关注和重视。

一是科创企业和科技投融资机构要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科创园区等相关机构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成功商业化。从科技创新孵化器到科创企业商业化、市场化后期,在全周期、多阶段,建立信息共享和投资接力机制,提供多层次指导和支持网络,构建强大的共生资源网络,将资本、园区、新创企业、大型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等链接起来,构建长期导向的合作关系,为科技创新培育提供厚实土壤。

二是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制定者应多措并举,完善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优化现有政策,扩大赋能范围,出台创新举措,完善政策执行,提升政策实效,激发活力,稳定预期。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良好互动。总的来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不仅进一步强调了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地位,而且指出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总体方针,强调了重点投资领域和培育耐心资本的长期化导向。为我国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科技创新投融资领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立足未来,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作者

董静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