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的集中流转,逐渐成为农地流转模式的新兴趋势,并影响农地租金定价决策。基于中国家庭大数据库(CFD),从农地转出与转入双重维度探讨集中流转对农地租金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研究表明,集中流转会通过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来提高转出方农地租金要价,并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增强契约稳定性两条路径诱使转入方接受较高租金。这种流转方式充分保障了农户的财产权收益,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
什么是集中流转?
集中流转是指由组织方将众多分散农地集中后予以规模化连片流转的模式,组织方通常会借开展土地“二轮延包”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政策契机,将连片农地推向以货币租为交易对价的规范化流转市场,以期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并提高土地财产价值。
集中流转如何影响农地租金?
集中流转对农地租金的影响需要从转出方和转入方两个维度来看,从转出方角度来看,以村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组织载体的集中流转模式作为一种外生性组织干预手段,推动着农地从“人情交易”走向“市场交易”,而土地要素的市场化会诱使转出方选择市场机制运行下的价格,以此抬高农地租金要价。
从转入方角度来看,规范化集中流转也从降低交易成本和增强契约稳定性等路径,稳定了转入方的生产预期,从而使其有动机以租金利益让渡方式与转出方在交易市场内达成涨租协定。
言而总之,农地租金的推升意味着作为用益物权人的承包方能提高其土地财产性收入,同时,作为次级用益物权人的经营方的收益权也能有所保障。
打好土地“长远牌”,做活土地“旧文章”
土地是促进产业兴旺、实现农民增收最主要的生产要素和资源。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仍需以土地集中流转为抓手,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土地里挖出“真金子”。长期以来,农户流转土地较为分散、租金偏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而以村为单元、以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的流转模式,能够在完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下,组织农户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土地公开、有偿、统一流转,盘活了散乱的农村土地,激活了乡村发展的“一池水”。未来,应鼓励基层政府和村集体积极推行适度规模的集中流转模式,真正做活土地“文章”,为乡村振兴谋发展。
本文改写自许庆老师团队的论文:
许庆,饶清玲,张宽. 集中流转与农地租金:效应及机理 [J]. 中国农村经济 2024,(07): 3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