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雷 | 以法治保障自贸区建设

发布者: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10-29浏览次数:10

日前,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版)》)。《条例(修订版)》旨在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更好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为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更高水平、更宽领域的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化——

一是支持发展特定标的物融资租赁、大宗商品交易、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期货保税交割、跨境套期保值等国际贸易新业态新业务,促进贸易转型升级。

二是推动服务业及服务贸易扩大开放,实行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医疗机构、文化教育、法律服务等领域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三是保障航运服务业及船舶登记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提升航运服务业能级。开展船舶运输、船舶管理、船员服务、航运交易等业务创新,支持开展国际中转、集拼和分拨业务。在自贸试验区依法设立的企业进行国际船舶登记的,企业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受限制。

支持金融创新开放,更好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一是推进金融要素市场扩大对外开放。提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功能,建设以人民币为主要货币的全球金融通信网络公共设施,为央行调控人民币汇率及防范风险、反“长臂管辖”提供基本机制和数据支持。

二是支持金融领域功能性平台建设。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是首个落地临港新片区的国家级金融功能性平台,支持该平台构建机构集聚中心、业务交易中心、风险管理中心,建立统一登记服务体系。

三是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支持自贸试验区率先构建离岸金融体系,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

新质生产力培育及全产业链创新发展——

《条例(修订版)》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民用航空、高端装备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打造世界级高端产业集群。全产业链覆盖研发、原材料、零部件制造、组装、营销、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端到端”环节,产业链的完整性、协同性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统一质量标准、研发创新协同的优势。

以民用航空为例,航空制造是现代工业综合性产业,要在空间上加强产业链集聚,形成产业集群效应。上海作为国产大飞机总装基地,需根据航空制造产业链集聚的市场规律,以总装集成工厂为核心,集聚机体结构、航空发动机、航电系统、机载系统、复合材料、试验维修等产业及相关配套供应商,构建具有强大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高科技、高端制造相融合的世界级航空制造产业集群基地。

为数字经济前沿发展提供保障——

《条例(修订版)》凸显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致力于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无缝衔接”,尤其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表现明显。

比如,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对企业数据出境进行安全评估,对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实施备案管理;临港新片区搭建数字身份跨境认证互操作平台,试点数字身份跨境认证;出台《浦东新区跨境交流专用通道申请和安全管理办法》,区内企业可按照规定申请开通跨境交流专用通道。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首席专家)

(来源:解放日报 2025年10月28日 10版:思想周刊/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