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阳 李天旭 | 加快产业模式与企业组织形态变革

发布者: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发布时间:2026-02-01浏览次数:10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这是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产业模式与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产业数字化改造,而是以产业体系整体跃升为目标的系统性重构。因此,要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变化、新特征,坚持以体系跃升为牵引,推动产业在更高层次实现结构优化、效率提升与竞争力跃迁。

回应四大挑战

面对大国博弈与AI技术革命交织叠加的新场域,我国产业模式与企业组织形态转型既迎来窗口期,也面临国际规则竞争、国内产业内卷、消费主权上扬与产业治理不力的多重挑战。

一是国际主导规则竞争加剧,产业竞争重心加速上移。当前国际产业竞争明显超越单纯的产品性能与成本比拼,竞争焦点上移到技术路线选择、标准接口控制、平台生态主导权与供应链安全韧性等架构规则层面。由此,产业安全的关键在于提升对关键接口、关键标准与关键节点的掌控能力,以规则供给与体系能力支撑产业安全与高水平竞争。

二是国内产业内卷式扩张触及效率边界,模式升级迫在眉睫。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传统依靠产能扩张与价格竞争的内卷化模式面临“效率天花板”,边际收益递减与成本约束的弊端同步显现。产业模式升级必须打通数据链路、重构流程组织与交易结构,进而形成可复制、可扩散的新型产业模式,推动生产组织从局部改进走向系统重塑。

三是消费主权上扬与需求快速变化,供需协同能力短板凸显。数智化转型一方面放大了需求的可见性与变化速度,推动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场景化、体验化演进;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供给侧在数据贯通、柔性制造与跨主体协同方面的能力短板,导致供需匹配出现结构性矛盾。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以数实融合提升企业的快速配置与协同交付能力,推动“以供适需”向“供需共创”转型。

四是产业治理体系碎片化抬升制度成本,跨主体协同面临不确定性。产业模式与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呈现显著的跨主体、跨环节特征,但产业实践中标准体系、数据治理与平台治理规则分散在不同部门与不同项目中,导致企业在跨组织协同、平台对接与生态扩张过程中面临较高的制度不确定性,进而制约要素流动、协同创新与规模化扩散。变革必须以系统思维完善产业治理体系,为企业组织重构与生态化发展提供稳定预期与制度保障。

筑牢数字底座

在安全底线的约束下,产业模式需要在工业互联网与大模型驱动的数智底座上加速固化为“架构-接口-标准-生态”的体系化竞争能力。在这一框架中,上游关键技术路线与核心器件选择决定规模化扩散的可行性与替代空间,中游接口与模块治理方式决定跨主体协作的成本与复制效率,下游平台与场景控制点决定需求入口的稳定性与价值回流的持续性。工业互联网通过把设备、产线、工艺与供应链连接为可调度的生产网络,显著降低跨主体协同的摩擦成本,使规则可预期、接口可对接、模块可替换;大模型则通过对多源数据与工艺知识的统一表征与推理,把架构选择、接口治理从经验判断转化为可计算的决策过程。由此,产业模式需要从分散扩张的项目式增长,转向围绕架构耦合、数据贯通与平台协同的系统式增长。

企业形态的变革则要把安全能力前移到架构选择与控制点布局,通过工业互联网与大模型固化为可扩散、可治理的组织能力,转向以架构治理、数据治理与模型治理为核心的组织形态。企业内部需要形成面向架构的决策与评估机制,依托工业互联网构建覆盖研发-制造-供应-运维的“数字主线”,将关键环节嵌入数字流程;依托大模型建立对标准、合规与供应链风险的持续感知与推理能力,通过接口规范、数据共享规则与责任安排,把外部伙伴纳入可治理的协作网络,进而使企业从被动适应规则转向主动参与规则塑形。最终,企业安全能力将由资源占有升级为“架构可控、数据可控、模型可控、生态可控”的规则塑形与体系化扩散能力。

推动数实融合

在制造业竞争加剧、利润空间收窄、需求不确定性上升的背景下,数实融合的关键不仅仅是更新设备系统的技术替换,而是把效率逻辑从单环节降本增效升级为全链条协同优化。在产业层面,数实融合要解决跨主体、跨链条的“能连、能协、能管”问题。一方面,以数据连接为枢纽,推动上下游产业统一标识接口、数据口径与协作流程,围绕共性场景形成可复制的协同应用模板;另一方面,完善数据权责、接口责任、质量责任与风险分担等治理规则,降低跨产业协作中的制度不确定性与合规成本,通过“数据贯通+平台协同+规则约束”的组合,使产业运行从线性传递转向链网化联动,生产节奏从静态计划转向实时校正,推动产业发展转向更强的匹配能力、更低的协同摩擦与更快的响应速度。

在企业层面,数实融合核心是以价值流为核心重构运营与控制体系,把产业网络的协同能力转化为企业自身可持续的组织能力。一方面,构建端到端经营单元与统一目标体系,把研发、采购、制造、交付与服务纳入同一条责任链,消除部门目标错配与信息断点;另一方面,推动计划排产、物料齐套、库存结构、质量异常、设备运维等关键环节形成闭环运营,引入智能算法降低搜寻、匹配、监督与协同等隐性成本,使管理控制从层级审批的线性传递转向数据驱动的协同控制。当两类重构同步完成后,企业会形成更具平台化、模块化与网络化特征的组织形态,并在变化环境中保持持续的重构与扩张能力。

优化商业模式

需求碎片化、场景化与体验化使竞争焦点从产品性能转向交付速度与持续服务,推动供需关系由分离式交易走向融合式共创。优化商业模式的关键是把“交易型供给”升级为“场景型供给+持续型服务”,并让价值链从线性转为可编排的价值网络。一是以场景为单元重组供给侧能力,围绕细分场景将单次销售延展为全生命周期运营;二是以平台生态为载体重构价值创造机制,通过标准接口、数据协同与能力组件化实现跨企业快速编排,纳入同一套交付链路;三是以服务和结果作为价值获取方式,把产业活力从价格消耗转向持续交付。

企业组织形态的变革在于将需求信号嵌入组织设计与能力架构,使定制化与服务化具备规模化交付的组织基础。组织结构采取“前端敏捷、中台集约、生态协同”的组合,前端围绕客户与场景快速决策,中台沉淀可复用的产品能力、数据能力与交付能力,生态侧通过伙伴分工与接口规则实现能力外延;能力体系要从生产制造升级为“产品+服务”的一体化能力,叠加生态运营与渠道运营能力,实现从制造导向向解决方案导向、平台导向转型,增长动能由销量扩张转向客户生命周期价值提升与网络效应积累。

完善治理体系

产业扩散从安装期进入部署期时往往出现扩散断点,其根源通常不在技术本身,而在制度适配滞后带来的高不确定性与高交易成本。因此,产业政策体系的意义不在于投入资源,而在于以制度化的规则把不确定性压缩到可管理范围。一方面,以规则与标准明确可预期边界,推动接口对接、数据治理与平台治理的统一约束,降低产业协作的搜寻、谈判与合规成本;另一方面,以协同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提高扩散的可复制性与可持续性,在“研发-试点-规模化-生态化”全过程中形成可执行的责任安排、激励相容与托底保障。通过提供稳定预期、协同规则与风险分担,政策体系才能为产业模式与企业组织形态的结构性变革提供可扩散的制度条件,推动产业从局部成功走向系统部署。

在企业层面,政策体系需要为组织重构与生态协同提供可操作的制度条件,通过接口标准、数据要素规则、合规指引、知识产权与竞争政策边界降低跨边界协作的交易成本与合规不确定性。同时,政府要通过财政金融工具、人才与培训体系、公共技术平台与中试验证平台补齐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柔性制造与服务化交付方面的能力短板,避免组织跃迁仅发生在头部企业。更关键的是建立风险托底与责任分担机制,在组织变革早期通过风险担保、引导基金等分担不确定性,形成包容试错的制度环境。

(第一作者单位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


(来源:文汇报 2026年1月31日 6版:文汇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