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志勇 刘子娴 | 强化国际科创中心策源功能

发布者: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发布时间:2026-02-01浏览次数:10

上海“十五五”规划建议对“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策源功能”作出战略部署。“十五五”时期,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将从“基本建成”转向“功能升级”,要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进展

“十四五”期间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科创策源能力不断提升。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为主线,系统布局谋划,取得成绩显著。2022年至2025年,上海基础研究投入总体增长85%;2025年,上海科学家在《科学》《自然》《细胞》三大国际顶刊发表论文181篇,占全国的30.6%,同比增长14.6%。积极推动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支持顶尖科学家专注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推动“长周期管理”有效落地。

二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加强。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战略重点,实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新一轮“上海方案”,集成电路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持续突破,生物医药全链条部署推进深入,人工智能加快全景式布局,2025年三大先导产业规模超2万亿元。深耕战略性新兴产业赛道,未来产业布局培育加强,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海工装备、新材料等战略领域方向,全力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领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培育和壮大了科技服务市场主体,据《胡润2025全球独角兽榜》,上海共有64家企业上榜,位居全球独角兽总部城市第四位。2025年,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超2.3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3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1000家。同时,科技孵化水平提升明显。

妥善处理好四对关系

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策源功能,必须抓住重点、解决难点、突破瓶颈,处理好几对关系。一是处理好原始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关系。当前,我国在原始创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上仍存在短板,基础研究投入不够。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依旧存在瓶颈,原创性成果顺利转化为生产力不够,大量科研成果停留在论文和实验室层面。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突破不够,在产业链上游和价值链高端与国际高水平仍有差距,如集成电路在关键设备、高端芯片等方面与西方国家相比仍存差距。统筹好原始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关系,要坚持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基础,强化基础研究的原创导向,将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多出成果;要坚持科技创新的需求导向,加快创新资源与产业资源的有效融合和优化组合,形成核心技术力量,以科技创新为根本驱动,升级传统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

二是处理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创新不仅要遵循科学和市场规律,也要有政府前瞻布局和政策引导。当下我国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经营主体创新地位等方面还有短板,适应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的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政策制度体系还不完善,主体不能创新、不敢创新、不想创新的现象客观存在。统筹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方面政府要有所为,不断完善市场规则并带头遵守规则,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解决好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创新主体放权松绑等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要有所不为,尊重和发挥市场在研发攻关方向、技术路线选择上的牵引作用,防止对微观主体创新活动的不当干预。

三是处理好科技自立自强和对外开放的关系。要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下的开放,加速关键技术自主化,突破“卡脖子”技术,缩小技术差距;要坚持开放合作,创新不是闭门造车,要在国际产业分工合作中形成强大的竞争力和话语权。要坚持制度型开放下的创新自主,注重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助力国际国内经济双循环,持续推动资金、人才、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全球高效配置。

四是处理好区域发展和科创协同的关系。目前我国创新资源有过度集中倾向,区域创新发展存在“过度竞争”“抢跑道”情况,甚至存在供需失衡。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内陆地区之间的“创新鸿沟”有进一步拉大的风险,限制国家整体创新效能提升。统筹好区域发展和科创协同的关系,要推动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差异化发展,强化区域科技创新融合贯通,形成突出区域分工、优势互补的创新格局。要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立足各地实际,深度挖掘资源禀赋和产业体系优势,切实提高科创竞争力。

抓住四大重点任务

要抓住关键重点,强化协同联动,扎实有效推动相关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加强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投入。增强财政资金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引导构建全社会多元化投入模式,鼓励企业、地方政府、社会群体加大对科学研究支持力度;鼓励大学、研究院所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基础领域,强化基础研究的原创导向,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争取实现从0到1的更多突破。

二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能力。提升企业引领的产学研融合,探索“企业出题、企业组织”的技术创新机制,确立企业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角色,支持领军企业主导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协同创新能力。加强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政策激励,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确立来自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最低比例;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进入央企、国企供应链,强化创新产品和技术的应用支撑,建立配套的容错免责机制。

三是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有效贯通、融合发展,加快高等教育结构调整,打造新型劳动者队伍。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专业化和市场化改革,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改革科研人员评价体系,真正打通创新成果转化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科创发展普及,培育创新文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吸引全球顶尖人才和外资研发中心落地。

四是建立创新扩散与区域协同机制。探索科创发展深入融合新模式,在科创项目规划、政策实施、重大任务、资源要素等方面形成有效协同。引领“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通过共建科技园区、设立跨区域协同创新基金、实施高端人才双向流动和挂职计划等方式,将技术、资本、人才和管理经验系统性融合。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引导创新要素在区域范围内实现更均衡、更高效配置,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创新体系新格局。

(第一作者单位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

(来源:文汇报 2026年1月31日 6版:文汇智库)